多小姐這篇文章引發出來的想法,
根本沒想過這類問題,覺得這有點困難度!

試著寫寫看吧!
不知能不能湊齊六個?(一定要六個喔!)

六個原因:

1.因為穴居,想要伸出觸角:

對自己的認知,平常的生活應該是一種穴居的狀態;
雖然定時會和兩群朋友碰面,
工作的關係也會接觸一堆陌生人˙(至少人來人去的企劃就不知多少了!)
基本上,我應該是一種穴居狀態,跟現實社會呈現半脫離楚境,
穴居是一種安全感的情境,但是半脫離又會出現不安全感,
所以我需要纖細幾近看不見的觸角去接觸現實社會,
網路模式應該最佳掩飾的觸角了.

2.追求潮流:

因為是觸角,所以不需要太驚世駭俗的裝扮,
也不需要大聲宣告:我就是不一樣,
既然是纖細幾近看不見的觸角,那麼就要和別人一樣才行,
這才是高明的臥底.
從以前的HTML1.0->2.0,只有文字到有圖文,進一步有MOTION GIF,
後來FLASH出現,BBS,論壇,魅力站,新聞台,
到目前的BLOG和PODCAST......

3.喜新厭舊:

其實追求潮流的背後,應該隱藏著不良嗜好的一環:喜新厭舊,
總是想看看新的模式可以搞出什麼名堂?
當然心境也跟著變化;過去在簡陋網路模式,總是想要搞個炫目花俏的東西,
魅力站出現之後,又想要延續十幾年前搞地下刊物的情境,
一直新聞台和目前BLOG,就正式回歸個人了.

4.反芻:

我習慣將過去的東西累積起來,以網頁的模式.
不過有數年未更新了,最近YAHOO通知個人網頁要廢除了,
才驚覺這個變化,也才延續停頓數年的反芻,
在新聞台和BLOG上也會呈現這般的反芻,
遇到新的媒體模式(例如VLOG或是PODCAST),
剛好可以將過去相關的文章再弄出來看一遍,
很容易感受到差別.

5.半日記:

我從想過寫日記,雖然很多人誇讚這好處,
但是當我的心境回歸到個人,又厭煩新聞台那種一定寫成文章的模式,
BLOG這種半日記似乎剛好可以承接這種轉變,
而且最近又發現,BLOG可以坎入我放在別地方的影音檔,
這讓它又不是那麼完全的日記,
很符合我一切不完全的個性.

6.拋磚引玉:

這第六個理由,發展出另一篇:拋磚引玉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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