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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BLOG 【視體撞擊】看到這篇關於誠品紀錄片影展座談會的文章:《座談 - 台灣尚未出現的紀錄片裡面有幾個關於紀錄片的說法還蠻有趣的,例如李道明老師所說的「寫實主義情節」或是郭力昕教授「濫情主義與去政治化-當代台灣紀錄片文化的一些問題」。(這篇網誌也附註了一篇:【台灣紀錄片之煽情主義與去政治化主義的結構性困境—由無米樂現象談起】)

我個人一直對紀錄片保持疏離的態度;一方面過去許多盛名的紀錄片,對我而言莫不流於「煽情主義」的範疇,這讓我個人非常難受;另一方面,面對那些眾多社會不公題目的紀錄片莫不牽涉到自身的政治立場,我自身對政治的疏離(網誌【性手槍的 Anarchy In The U.K】裡面提到的),也導致這般對紀錄片的疏離。這大概是我個人問題。

這邊另外附註一些關於島國殺人紀事2》的文章:
電影‧人生‧夢- 《島國殺人紀事》:到底誰殺了人?
司改會著作.法案-司改雜誌-重現全球殺人記事

我會注意到【視體撞擊】這篇網誌文章就是因為裡面提到了《島國殺人事件2》,以前也曾注意到《島國殺人事件》這部關於蘇建和事件的紀錄片。

過去自己和朋友有一篇關於《島國殺人事件》的討論,當時以為紀錄片不應該只是被當作影片來「觀賞」,不論是當作傳播媒介還是抗爭工具,被紀錄對象都應該是個「事件」來介入,如果只是評論好看或不好看,只是為了讓紀錄者得獎,那麼紀錄片就是死了。所以蔡崇榮的《島國殺人事件》給我感觸是很深的;不過如同下面最後一段所說:「沒有實踐階段,我只能是不完全者、被閹割者、去勢者。」;現在看來,以前關心的問題和現在真是不一樣啊:


AFEI:
最近看了幾部算是紀錄片的影片;兩部蔡崇榮製作的紀錄片,一部談論公娼(忘記片名),一部是"島國殺人事件",談論蘇建和的案子。還有一部"海水正深",是述說到一位原住民自己蓋一棟房子的過程。以上這三部都在公視播放。

跟朋友小孟看"島國殺人事件"的時候,曾提到紀錄片的兩大派別,我忘了詳細內容,可能要請小孟提醒,不知Dora是否可以補充一些?我所記得大意是:
紀錄片的作者們該如何與紀錄片的對象相處,才能經由紀錄片獲得關於這紀錄片對象的真實?這樣講很拗口,故弄玄虛;簡單的說,例如,我想進行一部關於原住民的紀錄片,我是否必須與我所關心的原住民生活數十年,才可以於紀錄對象完全融合,我才能紀錄到真正關於原住民的真實?還是我必須保持絕對的旁觀者,以一個他者的身份對應出真實?

這兩個問題大概指出幾個關鍵的問題:紀錄片是一種關於真實的影片製作過程,而作者與紀錄片對象的不同相處過程將獲得不同的真實,我並不想在此進一步討論,希望小孟能幫我解惑;但是我感興趣的是小孟關於"島國殺人事件"的一些說法,這些說法引發我許多的觀念。小孟說道,有人批評蔡崇榮在"島國殺人事件"影片當中,並未保持中立,偏頗地強調對蘇建和三人有利的論點;而蔡崇榮似乎也反擊道,他就是要偏向蘇建和三人,並且要將這立場在影片中呈現出來。因為這是從小孟那聽來的,我不確定這是否就是蔡崇榮的真實說法?我也無須去探究,不論《島國殺人事件》是否是一部紀錄片,小孟關於蔡崇榮的講法提示一個重要的差異:就是這樣的影片已經脫離了追求真實的範疇,而是當作一種抗爭的工具。

我們很明顯地在"島國殺人事件"看到一個立場:為蘇建和三人平反的立場;這立場將審判法官和檢察官,逮捕刑警都當作敵人,直接認為審判法官與檢察官忽略明顯脫嫌證據,並認為是刑警屈打成招,這立場並未著重在司法公正的改革,也不在警察辦案手段的改進;這立場的目的很明顯地只有:為蘇建和三人平反。

這是一個非常策略考量的影片,影片想要說服的對象是廣大的社會中產階級,敵人是司法警察制度中忽略人命的加害者,而影片關心的對象:蘇建和三人則是受害者。
這些態度和立場讓我想起以前所看到,關於南美周洲游擊革命理論關於電影的看法,拍攝迫害剝削的事實以鼓動人民革命。

小孟:

蔡是在一場座談會上反擊他人對他明顯偏向蘇三人的立場質疑....,他說他不認為這是有爭議的....,因為他做了狠多研究...對蘇這事件自有判斷....,他選擇他相信的立場......而不特意保持中立 ....,「 沒錯....我就是要西瓜選邊站... 」,這是我喜歡島片的原因....。

我一直覺得...當我在看記錄片時....,除了事件本身之外...我更期待看到拍攝者與事件之間的關係...,像島片中....蔡為了了解事實真相而去採訪法官檢察官....,過程充滿無助與衝突....,我彷彿看到他成為蘇建和本人般在對抗檢警司法體系....。
我倒是對afei的 " 抗爭工具 " 說法持保留態度....。因為我不了解蔡的背景....,以一個觀眾來說....比較清楚的是..,我看到一個旁觀者藉由對事件的觀察...而成為事件的關係者與參予者....,而蘇案的抗爭性...也使得蔡的革命行動力顯現.....,在大多數影片中這不是件容易的事....,以我常說的中產性格來看...,蘇案裡頭幾乎所有人都是無辜的....,警察為了保飯碗求破案...,法官跟據事實審以呈堂上的證據批案....,影片的焦點如果放在他們身上....,同樣可以是一部充滿無奈與同情的感人影片....。然後誰都有錯...誰也都沒錯....,人道主義的標準精神....。

小蘭:

我想,afei想問的另一個問題:是紀錄片兩大派別『 原一男 』與『 吳乙峰』。其對〝拍攝者〞與〝被攝體〞關係的見解...;雖然我曾閱讀過原一男的專訪文章,也參與過吳乙峰系的系列座談,但還是很想聽聽小孟的意見.....

小孟:

我一直覺得....,島片題材若是某類 A 的處理個性( 也許類似多面向 ) ...,會放在不同的觀點的比較上較多....,而由拍攝者去消化這些觀點....;若是某類 B 的處理個性 ( 也許是類似全景 )....,會顯露出很多拍攝者對蘇三人的個人情感.....;若是某類 C 的處理個性 ( 也許是類似原一男 )....,則是會一直很冷靜在分析被拍攝過程....,包括拍攝者與被攝者與兩者間....,但是卻不一定與被攝者是同一陣線....

AFEI:

若相對應小孟所提的這三路線,蔡崇榮的"島國"處理方式根本就是完全認同被攝者,並且與被攝者站在同一抗爭路線。
關於A,重點是抗爭平反,所以客觀地呈現多方觀點根本上就違反抗爭平反路線,抗爭平反是唯一正確的觀點。
關於B,拍攝者對被攝者的感情根本上是不需要的,因為拍攝者主體位置是不重要的,拍攝者只是個抗爭運動成員。
關於C,在這抗爭運動當中,紀錄片只是個工具,本身並不重要,紀錄片的本質根本不需要去探討;要思考的是:誰是壓迫者,誰是加害者?壓迫者是個階級,還是某些人?誰是受害者?受害者是個階級,還是某些人?
明顯地蘇建和三人平反運動是將司法官與特定刑警視為壓迫者,但是不將司法制度與警察制度視為壓迫者,另外也將受害者鎖定在蘇建和三人,而不是蘇建和三人所能象徵的階級。

在無法找到明確證據平反的情況之下,這平反運動只能尋求最多成員的社會中產階級的認同;藉由與論壓力,逼迫政治力量向司法組織施壓,在尋求中產階級認同的目標下,這平反運動無法採取訴諸中產階級憐憫蘇建和三人的方法,因為被殺害的夫婦兩人更直接引起中產階級的憐憫與恐懼,這平反運動將目標放在針對司法不公與冤獄,因為台灣中產階級非常認同司法與警察制度,但是對司法與警察制度中惡質的層面已經感到不耐,唯有將重點放在蘇建和三人是司法不公與冤獄的受害者,才能引起中產階級的認同,才能獲得政治的力量。

事實上,這平反抗爭運動也只有司法不公與冤獄這樣的觀點可以獲得中產階級的認同;如果把審判官&刑警V.S蘇建和三人對映到國家機器V.S經濟弱勢者;這樣的觀點是很難獲得中產階級的認同,因為這樣的觀點根本上是顛覆國家制度,這是中產階級最恐懼的;還記得湯英坤案件嗎?當時的號召是廢除死刑,湯英坤是個原住民,即使受了教育,仍無法找到好的工作,也就是湯英坤具有雙重弱勢身分:弱勢民族與經濟弱勢。但是湯英坤也的確殺害了壓迫他的雇主全家--包含小孩,這觸動了中產階級依賴國家機器的根本--恐懼感:恐懼不安全。
湯英坤被判了死刑,當時的運動並不期盼開釋,只求免除死刑,讓湯英坤還有個機會,雖然當時運動將焦點放在湯英坤被壓迫的弱勢身分,但時仍無法獲得認同。

我們若從紀錄片是一種抗爭工具的角度來看蔡崇榮的另一部片子,公娼事件的那部片子。
我們可以很直接地先問幾個問題:這部片子很明確地將公娼視為受迫害者,但是,這部片子所形朔的受迫害者是某些個人還是某種階級?
廢娼在這部片子中是恨明顯地產生迫害的最近事件,但是這部片子企圖引伸出社會結構性的壓迫事實嗎?壓迫者是誰?
是陳水扁代表的台北市政府?還是剝削公娼的男性性消費者?或是逼良為娼的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遷?
紀錄這部片子的思想主旨是什麼?是性自主?還是性工業非地下化?還是承認性工業的非法與剝削性,但是必須基於人道立場協助公娼生活與轉業?或者說,這樣的思想主旨在這公娼自救運動中的位置會是什麼?同時我們必須問的是在這樣的思想主旨下,這部片子所呈現的策略會是什麼?其實有些問題很容易在這部片子當中找到答案,但是有些問題的答案是很模糊的,模糊的地方是因為這部片子避開性工業這個問題不談,這是這部片子的自我矛盾之處。
廢娼事件是直接壓迫公娼的事件,而廢娼是否認性工業的直接表現。如果,這部片子的立場是否認性工業,那抗爭的目標將是要求政府為當時的公娼政策負責,去輔助公娼在廢娼之後轉業與生活。(事實上,這部片子好像比較偏這立場,但是不是很清楚,所以不太能肯定。)另外一個如果,立場是承認性工業的合法化,這部片子將必須面對更多應該談的問題,例如性工業算不算一種剝削,不論是男消費女或是女消費男或是同性消費同性;事實上這部片子完全避開性工業這問題不談,這部片子比較清晰的立場是:公娼是因為社會經濟結構的剝削,為了生活,為了小孩的教育,所以從事性工業。政府並未考量公娼的生活問題而貿然廢娼。「協助公娼生活上的困境」這樣的立場只能適用在公娼,因為這立場很難說明援助交際、酒店經濟,甚至於檳榔西施、某些0204色情電話與影像的從業人員;這部片子並不想談如此廣泛的性工業。
或者我們自問一個問題,如果這部片子並不自認為是一個抗爭工具呢?

我一直不敢問與討論的是:紀錄片究竟是什麼樣的影片書寫形式?這問題另一個說法是:紀錄片的本質會是什麼?
一方面這樣的討論可能很複雜,更重要的是:這樣的討論會不會是完全無意義的?
毋庸置疑的,不論哪種影片:紀錄片、娛樂片、傳記影片、動畫、藝術影片,都是利用影片這樣的視覺語言進行一個書寫,而書寫的結果都會有個明確的結果,一個影片文本。既然是書寫,就會有作者論的問題。既然有文本,就會有閱讀的問題,進而會有播放媒體與觀眾的問題,也因此會有解讀問題。也就是說,不論哪種影片,都會有:
語言、書寫、作者、文本、閱讀、媒體、觀眾、解讀這些問題。
在這些問題上,記錄片並不特殊。特殊的是:紀錄片的企圖。紀錄片之所以被稱作紀錄片,前提是:承認社會真實的存在,這個真實是超越作者與觀眾而存在的,甚至超越紀錄片文本當中的當事者而存在的,不論是站在哪種觀點角度,不論是何種身分:當事者、作者、觀眾;不論是如何看待這些紀錄片文本?都不能否認真實的存在,一但否認真實,就是否認紀錄片的存在企圖。因此面對一個紀錄片,只能質疑,質疑真實是否可以呈現?不論是全貌還是部份,不論是直接呈現還是某種觀點?
這種質疑正是小孟所提到的三個方向的差異點。然而,這三個方向都是在書寫的層次上接觸真實,把紀錄片當作抗爭工具是脫離了書寫的範疇,並超越書寫的盲點;任何書寫都會干擾書寫對象本身,真實因而變動;所以把紀錄片當作抗爭工具,不僅僅承認真實,而且進一步認為真實不是靜態的,真實是動態的,真實是可以參與改變的。
既然是抗爭工具,就會有觀點立場、策略、目標、敵人(壓迫者)、同志(不論是被壓迫者還是站在同一陣線的人) 等問題。

最後以這幾次關於紀錄片的說法來作個自我反省吧!我以為過去這些討論是進入了我所謂的思考階段,也就是意義的第一階段物化過程;在這過程當中,我將兩部影片當作對象當作文本來作比較、思考;同時,也將小孟所提示的三個作者:多面向,全景,原一男以及他們的觀點當作對象、文本。而且經由蔡崇榮的兩部影片,連結到兩個事件:公娼與蘇建和一案。也經由這兩個事件連結到過去所接收的關於這兩個事件的報導與資訊。
在這次關於紀錄片的思考階段,我將這些所有關連到的人事物都當作對象、文本來進行思考;因此這些對象對我而言都脫離了原本的全貌,我並不真正接觸到多面向、全景、原一男、蔡崇榮的所有一切,甚至也未真正面對公娼與蘇建和一案的所有一切。
這只是在意義的第一階段,我並不能判定何種情況下,第一階段算是完成?但是比較明確的是,若不進入意義的第二階段:實踐、意義是永遠不算是完成的。雖然我承認,實踐階段並不一定要放在第一階段所面對的場域上,但是實踐還是絕對必要的。沒有實踐階段,我只能是不完全者、被閹割者、去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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